为深入贯彻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精神,发挥开封技师学院技能人才培养优势,助力广大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,实现高质量就业,服务地方产业发展,现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,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(一)社会人员
(二)年龄要求:
16周岁及以上,男考生不超60周岁、女考生不超55周岁。
二、本期社会评价职业(工种)目录

三、考试科目及费用标准

备注:1、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,60分及格,参考科目均及格为合格。补考:考试成绩保留一年,一年内可补考一次。

备注:
1、收费标准依据: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豫发改收费﹝2008﹞2510号)文件
2、补考费用依据:《关于调整河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考补考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豫职鉴﹝2014﹞7号)文件:“参加补考的考生全额收取鉴定费用,不再减半收取。”。
3、该费用标准仅为考试费用,不包含耗材费,自带耗材或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耗材费。
四、考核时间
考试考核时间依据报名情况而定。
五、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
依据:《关于执行<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> (2023年版)申报条件的通知》(豫职评〔2023〕232号)文件。

备注:1.相关复印件需照片页、信息页复印至一张。
2.“本职业相关职业、本专业相关专业”见具体职业标准。(具体职业标准查询网址:http://www.osta.org.cn/skillStandard)
示例:《广告设计师》(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)

六、证书核发
证书样式

申报者参加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,各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者,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证书信息查询网址:http://zscx.osta.org.cn/(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)

七、材料提交
(一)认定报名阶段,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,防止因填报不准确,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或者证书信息错误。
(二)材料递交方式:个人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695664546@qq.com。(即《五、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》中要求的资料)
(三)材料提交时间: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贺老师、芦老师
咨询电话:0371-222805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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