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二级学院)、有关处室:
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,维护正常考试秩序,使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科学化,结合实际,做好本学期期终考试安排,确保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时间安排
(一)理论考试时间:5月22日
上午08:10 -- 09:40(第一场)
10:10 -- 11:40(第二场)
下午14:00 -- 15:30(第三场)
16:00 -- 17:30(第四场)
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,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学院不予参加任何形式相关补考。
(二)铃声设置(每场)
1.铃声设置负责人
信息中心李清负责2/3/4/5号楼,杜庆奎负责公共实训中心(智能制造学院及汽车工程系)
2.铃声设置
进场铃声:考前10分钟,考生进场;
开考铃声:开考时;
禁止入场铃:开考后30分钟;
提醒铃声:结束前15分钟;
结束铃声:结束时。
(三)实习、机考、技能考试安排
1.实训课按照教学进度实际情况,各系自行进行安排(13、14周考核)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2.专业课、考查课、实习课成绩评定由各系安排本系老师进行。
3.技能类课程(如上机类、设计类、形体类、艺术类等)于13、14周考试。各系于5月13日前将考试信息表一式两份(含:时间、科目、班级、监考老师)至信息中心及教务处。考试需安排两名监考老师,并填写考场记录单。
4.机房考试安排由信息中心丁一主任负责组织实施。
考场布置【各系教学主任负责落实】
1.学生在期终考试科目表所示教室进行考试。
2.黑板上应书写考生座次表,需写明“姓名、学号”。
3.各系负责本系理论考试的座次表排列、考场布置及检查,教务处、教学研究室、纪检监察室进行督查。
考前动员培训会
5月21日下午16:30,监考老师根据监考安排到监考所在系考务办公室(附表1)参加考务会。
四、收卷、评卷及成绩录入安排
(一)5月23日改卷,5月24日上午登分,5月24日下午、25日全天录分。
(二)22日考试结束后,各系将公共课试卷(含语文、数学、德育、英语)汇总至学院考务办。
1.试卷接收工作人员:孟昆鹏、邢天柱、陈泊羽、石雅雯。
2.公共课试卷改卷、手工登分由教务处落实完成。
名单如下:
薄敏稚、李洁、陈妍、秦瑞、曹嫄、李晨豪、王成珊、张博、刘瑄、朱晓凤、周新尤、付世书、张改叶、蔡四龙、莫正超、林洁、李保安、王军文、熊伟、陈今、魏冠男、杨靓、郑铮、陈泊羽、王思寒、张资诚、王凤娟。
3.建筑工程系未在OA系统中的班级,需提交成绩单电子版和2套纸质版(盖系章)至教务处,教务处盖章后,报送学生处留档。
4.OA系统录分由各系安排计算机录分人员完成本系成绩录入。完毕后将两套登分表交至教务处留档。
各系于5月21日下班前将计算机录分人员名单(3-5人)统一上报至信息中心吴晓龙老师处开通录分权限。
考试须知
1.考场座次表(标注出教室及班主任),一份放入教室考场,一份当天随试卷给第一场监考老师。
2.开考前10分钟学生凭胸卡入场,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。严禁睡衣、拖鞋等不文明着装进入考场,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。
3.本次考试采用学院跨系循环监考,监考老师及工作人员开考前20分钟到达承担监考任务所在系的考务办(各系考务办地址详见附表),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进入考场,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,监考期间严格各项考试纪律,如实记录考场情况,维护考试尊严。
4.班主任在考前组织本班学生学习考试要求,端正学生考试态度,规范学生考试行为,杜绝学生考试违纪现象。
5.考试期间各系要成立系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系学生到场及考试秩序的督导检查。
6.学院纪检室、教学研究督导室负责本次考务工作的全程督导。
7.任课教师写一份关于所任课程的教学心得,字数800-1000字,纳入学年教学质量评估,由各系部汇总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上交至教务处(电子档、纸质文档),由教务处加盖公章,评定职称备查。(附教学心得模板)
8.请各系上报本学期值周班级实训老师劳动实践教案,系领导审核签字汇总后,以系为单位送到教务处1106办公室。截止日期:2022年5月24日。
劳动值周课是学院双高建设的重要内容,此教案是学院开设劳动课的重要体现,列入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。请系领导、相关老师重视对待!
考务工作流程
监考教师参加各系考务会→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组织监考→各系装订公共课试卷,报送至学院考务办→各系整理专业课试卷,评卷组组长领取试卷批改(组长负责制)→各系负责手工登分与计算机录分(提前上报计算机登分人员信息)→上交试卷(考务办)和成绩单存档→教务处、教学研究室组织人员抽查试卷及成绩录入情况。5月26日前完成计算机OA录分。
教务处
2022年5月9日
附件1:考务工作分工一览表
附件2:开封技师学院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(节选)
附件3: 试卷领取通知(见单独附件)
附件4:考试科目表(见单独附件)
附件1:
考务工作分工一览表
系别 |
系考务办 |
工作人员 |
负责人 |
教务处 教学研究督导室 |
主考 |
纪检督察 |
智能制造学院 |
公共实训中心312 |
杜庆奎 齐萌 |
伊洪彬 吕长江 白俊良 王岩 |
邢天柱 |
陈世林 张洪喜 王占林 丁一 |
周立志 马震 王继文 吉良杰 |
汽车系 |
公共实训中心203 |
何丽丽 汤瑞 |
张国青 杨峥 韩舒 |
王亮 |
电气系 |
2412 |
苏宁 韩晓辉 |
王高尚 胡红燕 魏福江 史海威 |
付世书 |
计算机系 |
5405 |
杨楠 |
王亚昕 甘心静 |
杜振华 |
现代服务系 |
4105 |
刘小月 张烁 |
王娜 阔宇 陈光辉 傅文君 |
薄敏稚 |
烹饪系 |
4516 |
亓文豪 祁可斌 张靓瑶 |
朱登祥 邢丙寅 李丹 |
魏志强 |
建筑工程系 |
3504 |
郑淑凯 |
支建华 鄢翔 王燕 |
徐雅兰 |
附件2:
开封技师学院
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(节选)
二、教学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原则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。
7、未按规定布置考试考场,如:卫生、黑板板书内容等,监考教师反映强烈。
8、在考试期间,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影响考试按时进行。
第二条 严重教学责任事故
一、教学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。
5、考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,迟到或早退的行为。
6、考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,使考试延误。
7、未经教务处批准,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。
8、泄露试题,造成后果的。
9、命题教师提交的试题内容与近三年试题内容雷同。
10、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(包括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),造成严重影响。
11、考试后,或实习、实验、课程设计结束后,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成绩。
12、漏报或报送和提交成绩出现较大错误,学生反映强烈。
13、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。
14、上报虚假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弄虚作假更改成绩。
二、教学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。
2、丢失学生试卷、原始成绩单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等材料。
6、教学任务、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,未能及时调整处理,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造成严重后果。